为切实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表率示范作用,打造一批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、专兼结合的优秀教学团队,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,表彰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,特制定学院骨干教师评选办法。
一、评选范围
全院具有教师资格、履行教学岗位职责,任教3年以上的教师。
二、评选名额
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,学院按不高于教师总数的10%确定骨干教师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师德师风
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政治立场坚定;爱岗敬业,认真执行各教学环节标准;关注课堂,维持课堂纪律;为人师表,严格遵守课堂政治纪律,仪态端庄大方;关爱学生,认真履行教师联系班级职责。
(二)专业素质
认真学习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理念,教学改革意识强,积极推行教学模式、教学方法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。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,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等文件中发挥骨干作用。了解所教学生的职业性质和专业特点,指导学生参加各种专业实践活动。
(三)教学能力与效果
1.教学工作量
教学基本功扎实,教学工作量饱满。
2.教学方法
教学有特色,有较强的课堂设计能力,积极推进项目导向、任务驱动、情景教学等教学方法。近2年参加过面向师生的公开课、示范课教学。
3.教学质量
学生评教、教师互评、督导评分均名列前茅。
4.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,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:
(1)近2年主持或参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、教材编写或科研项目。
(2)近2年参与专业教学技能比赛、辅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奖励。
(3)近2年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并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。
(4)近2年撰写2篇及以上教科研论文,并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。
(5)近2年面向社会、企(行)业实际需求,主动参与相关社会服务,取得良好效果。
四、组织领导
(一)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评选工作进行领导,对评议结果进行审议。
(二)骨干教师评选工作下设评选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具体负责评选工作事务。
五、评选程序
(一)个人申请。由教师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《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候选人申请表》(见附件)并提交相关参评材料。
(二)系(部)推荐。骨干教师候选人,应在各系(部)全体教师参与的基础上,经本系(部)初评,形成系(部)评价意见后向学院推荐。
(三)评议。教学工作委员会查看提交的相关参评材料、组织现场考察,提出评议意见,确定正式候选人。
(四)公示。将正式候选人名单、推荐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一周,征求全院师生意见,接受监督。
(五)审批。提交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审批。
六、表彰与奖励
(一)对评选出的骨干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。
(二)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存入教师业绩档案,同等条件下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中优先考虑。
七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