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教师的培养提高,使新教师继承和发扬学院老教师丰富的教学经验,培养新教师尽快成为教学骨干,保证学院的可持续发展,学院决定实施新教师“蓝青工程”,现制定方案如下。
一、“蓝青工程”指导教师的条件
担任新教师指导教师,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,师德高尚,治学严谨踏实。一般为高级教师及院级骨干教师等(对于特殊学科视情况要求适当放宽)。由各系部确定指导教师后报教务处备案。
二、“蓝青工程”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
指导教师应在师德和业务诸方面要关心新教师,给新教师展示成长平台,新教师应虚心好学,努力把指导教师好的工作作风、工作经验学到手。指导教师和新教师要建立彼此听课的制度,并且在教材分析、教案设计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规范、课堂应变和作业设计等方面作经常的切磋。
(一)指导教案
教案一般应包括课题、教学目的和要求、教学重点、难点、教学过程、板书设计、教学反思等部分。指导教师应帮助新教师深入分析教材、教学大纲、考试大纲、参考资料,写出较规范的教案。指导教师在任期的一年中至少每周对2篇新教师所备教案作出详细点评,并记录在案。
(二)指导上课
指导教师在任期的一年中对所指导的每位新教师应听课不少于15次,并做好听课记录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新教师的课进行点评:
1、教学目的、要求是否明确
2、教学内容调控是否合理
3、教学方法是否得当
4、教学组织是否严密
5、教学基本功是否扎实
(三)指导作业
(四)指导校本研修
三、考核
指导教师每学期至少向教务处汇报一次有关指导、培养新教师情况及新教师发展情况。教务处每学年对指导教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。主要内容为:
(一)指导教师在指导期内的工作情况,包括听课笔记、听课点评、教案点评等材料。
(二)通过青年教师基本功和公开课竞赛等项目对指导教师进行评比。
(三)鼓励新教师撰写教学论文、教学心得,如能获奖或在正规刊物发表都将纳入指导教师的考核中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考核优秀的指导教师在学院推优、评比骨干教师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。
(二)指导教师每指导一位新教师按照3课时∕每周计入工作量。每增加一名被指导的新教师为指导教师按照2课时∕每周进行课时加记。原则上,每位指导教师同一时间内指导的新教师不得超过两名。
(三)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指导表格,每月交所在教研组负责人检查,学期末交系部存档。
(四)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各系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,教务处进行不定期抽查,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指导工作任务的,将予以扣减课时津贴。
2014年3月17日